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與總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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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8-28 14:25:21  點閱:149


主旨: 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」第4條,業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以交運字第11350103566號、台內警字第1130873022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3年10月31日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本府113年8月16日府交工字第113031469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送發布令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