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教師請假規則」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。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0-17 09:31:41  點閱:62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檢附教育部函文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,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該部人事處莊專員,電話:(02)7736-5937。